占地面积
13年电离辐射、电磁辐射 ,X-γ辐射剂量检测
创新、聚焦、专注、服务、 感恩,只为满足您尊贵需求!
占地面积
拥有专业检测服务团队
各种检测认定荣誉资质
国内战略合作伙伴
《射线装置分类》是环保主管部门对射线装置分类管理和审批的重要依据,现行有效的《射线装置分类》文件于2017年发布施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适应射线装置技术发展需求,进一步规范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管理,生态环境部将对该分类办法进行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
分类原则
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Ⅲ类射线装置分为Ⅲ-A 类和Ⅲ-B类。
(一)Ⅰ类射线装置能量高,设备结构复杂,事故时短时间照射可以使受到照射的人员产生严重放射损伤,其安全与防护要求高;
(二)Ⅱ类射线装置能量较高,功率较大,事故时可以使受到照射的人员产生较严重放射损伤,其安全与防护要求较高;
(三)Ⅲ类射线装置能量或其他技术参数低,事故时一般不会使受到照射的人员产生放射损伤,安全与防护要求相对较低。按照固有安全性将Ⅲ类射线装置分为Ⅲ-A 类和Ⅲ-B 类,其中Ⅲ-B 类射线装置固有安全性较高,一般不会使人员受到意外照射。
射线装置分类
征求意见稿修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