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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安全与防护
发布时间:2025-06-10 文章来源:源策通检测

辐射安全与防护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1、部门分工

生态环境部门(核安全主管部门)

1)负责放射源从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到运输、贮存、废弃处置全链条的安全统一监管。


卫生健康部门

1)承担放射源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工作;

2)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审批;

3)参与放射源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牵头负责事故中的医疗应急工作。


公安机关

1)负责放射源安全保卫及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2)对丢失、被盗放射源案件立案侦查并追缴涉案放射源;

3)参与放射源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3、行政法规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4、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

·《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5、辐射安全与防护常用标准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分类》

·《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

·《低能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标准》(GBZ115-2023)

·《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GBZ127-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核仪表放射防护


1、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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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源容器的放射防护要求

        密封源固定与拆卸要求,用于支撑和容纳密封源的部件需满足双重功能:

1)确保密封源固定牢固可靠,避免移位或脱落;

2)设计需便于密封源的安装与拆卸操作,兼顾安全性与操作便利性。

        防非授权操作结构要求,源容器应具备防止未经授权人员拆卸或安装密封源的结构设计,具体措施包括:

1)采用外表面不可直接观察到内部构造的组装方式,增加非授权操作难度;

2)设置需使用特殊专用工具(如定制扳手、钥匙等)才能操作的零部件或安全锁,确保仅授权人员可进行组装与拆卸。

        限束器与源闸的技术要求,当源容器配备限束器或源闸时,需满足以下标准:

1)有用线束控制,当透射式检测仪表的探测器处于距密封源最远使用位置时,以密封源为中心的有用线束立体角不得超出无屏蔽探测器或探测器屏蔽体的范围,避免非必要辐射泄漏。

2)状态锁定与指示,源闸在“开”“关”状态下均应能分别锁定,并设置明显的状态指示标识(如颜色标记、指示灯或机械标识),确保操作人员清晰识别当前状态。

3)故障自动关闭功能,对于遥控或伺服控制的源闸,若遥控电路或伺服控制电路发生故障,源闸应自动切换至“关闭”状态,防止因电路异常导致辐射暴露风险。

4)传送带联动控制,传送带运行时,源闸自动开启,确保检测流程正常进行;传送带停止运行时,源闸自动关闭,减少闲置状态下的辐射泄漏。

5)手动应急关闭设施,针对上述3、4两项中源闸自动关闭功能的意外故障,需配备手动关闭源闸的应急设施,确保在自动控制系统失效时仍能通过人工操作消除安全隐患。


3、贮存要求

环境与安保要求

1)贮存场所需构建全方位防护体系,确保具备防盗、防火、防爆、防腐蚀、防潮湿特性。

2)依据安全保卫审管部门标准,配备防盗锁、电子门禁、红外报警装置、监控摄像头等安全设施。


管理规范要求

1)专人管理机制:指定经辐射安全培训并取得资质的专人负责管理工作,明确其在物资出入库、日常维护等环节的具体职责。

2)台账与制度建设

    a)台账管理:建立详细的收贮台账,记录密封源及源容

器的名称、类型、活度、编号、入库时间、存放位置等信息,确保信息可追溯。

    b)清点制度:制定定期清点计划,核对台账与实物,防止物资丢失或错放。

    c)使用登记:建立领取、借出、收回登记制度,详细记录使用人员、使用目的、借出时间、预计归还时间、实际归还状态等内容。

   d)检查与测量:定期开展安全状态检查,查看源容器外观是否破损、密封是否良好;同时进行剂量测量,记录各点位的辐射剂量数据并留存档案。


屏蔽防护要求

         选用铅板、混凝土等优质屏蔽材料,科学设计贮存空间布局,确保非放射工作人员可能到达的所有位置,其周围剂量当量率均控制在2.5μSv/h以内,切实保障人员健康安全。


警示标识要求

         在密封源存放区域的醒目位置,必须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工业探伤放射防护要求


1、 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

γ射线探伤机的维护

1)定期对γ射线探伤机中涉及放射防护的关键部件开展全面检查与维护,如屏蔽层、安全联锁装置、源闸等。一旦发现部件存在损坏、性能下降等问题,需立即安排维修,确保设备防护功能正常。

2)当Y射线探伤机需要维修时,必须由厂家专业技术人员将放射源安全倒入换源器后,方可进行后续维修工作。严禁使用单位人员单独对探伤机进行维修,以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辐射安全事故。


放射源贮存与领用管理

1)专用贮存库设置:使用单位必须设立专用的放射源(或带源探伤机)贮存库,贮存库需满足防盗、防火、防爆、防腐蚀、防潮湿等安全条件,并按安全保卫审管要求配备防盗锁、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

2)设备日常维护:定期对Y射线探伤机的控制组件,包括摇柄、源传输导管进行润滑擦洗,确保其灵活运行;对齿轮部件应及时添加润滑剂,防止磨损;同时仔细擦洗源传输导管接头,避免灰尘和砂砾进入影响传输性能。

3)临时贮存规范:在移动式探伤工作中,临时贮存含源容器或放射源、控制源时,必须置于专用贮存设施内,如可上锁的房间、专用存储箱或存储坑等。现场存储设施的防护标准应与使用单位主要基地的存储设施一致,确保辐射安全。临时贮存结束后,需对存储区域进行全面巡测,确认无辐射泄漏等安全隐患,保证存储区域安全。


2、 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

工作前检查项目

1)查看探伤机外壳是否存在变形、破损等情况,确保外观完好无损。

2)检查电缆是否出现断裂、扭曲、表皮破损等问题,避免因电缆故障引发设备异常或安全隐患。

3)重点排查液体制冷设备是否存在液体渗漏现象,保障制冷系统正常运行,防止设备过热损坏。

4)对安全联锁装置进行功能性测试,确认其在触发条件下能够正常工作,确保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人员安全防护。

5)测试报警设备和警示灯是否能够正常启动、发出警报或亮起,确保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提醒作业人员。

6)检查螺栓等连接件是否牢固,有无松动、脱落迹象,保证设备整体结构稳定。

7)确认机房内安装的固定辐射检测仪运行状态正常,能够实时、准确监测辐射剂量。


X射线探伤机维护要求

1)使用单位需切实履行探伤机设备维护主体责任,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维护。维护工作应由接受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资质的工作人员,或设备制造商专业技术人员执行,确保维护操作的规范性与专业性。

2)设备维护需涵盖探伤机整体及所有零部件,包括对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零部件开展功能测试、性能检测等详细工作,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处理。

3)当设备出现故障或零部件损坏需要更换时,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零部件,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配件,保障设备维修后的性能与安全。

4)设备维护工作完成后应详细记录维护时间、维护内容、更换零部件信息、维护人员等内容,建立完整的维护档案,便于追溯设备维护情况及运行状态。


3、移动式探伤放射防护要求

人员配置要求

         使用单位须确保每台开展移动式探伤工作的探伤机,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工作人员,明确人员分工与职责,确保作业全程有人监管,降低操作风险。


作业区域划分与管理

1)控制区划定标准:通常将作业场所中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15μSv/h的区域划定为控制区。该区域内辐射风险较高,需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2)控制区作业规范:移动式探伤作业期间,控制区内禁止同时开展其他无关工作,避免交叉作业引发安全隐患。同时,为最小化控制区范围,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a)设备与环境参数:合理使用准直器,精准控制探伤机

与被检物体的距离、射线照射方向、作业时间,并充分利用现场屏蔽条件(如墙体、屏蔽板等)。

    b)局部屏蔽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铅屏风、防

护帘等局部屏蔽手段,进一步降低辐射扩散范围。

3)监督区划定与管理:在控制区边界外,将作业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2.5μSv/h的范围划定为监督区。监督区边界需悬挂醒目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必要时安排专人值守警戒,防止非作业人员误入。


设备配备与管理

1)剂量监测设备:每个探伤作业班组至少配备一台便携式X-Y剂量率仪,用于实时监测作业区域辐射剂量。同时,需定期对剂量率仪进行检定/校准,确保数据测量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2)个人防护设备:为作业人员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该设备需具备在现场复杂环境下可听见、看见或产生震动信号的功能,以便人员及时感知辐射异常,迅速采取防护措施。


4、固定式探伤放射防护要求

探伤室布局与屏蔽要求

1)选址与分区:探伤室的设置需充分考量周围环境的辐射安全,操作室应避免设置在有用线束照射方向,且必须与探伤室完全分离,防止操作人员受到辐射伤害。

2)屏蔽设计:探伤室屏蔽墙的厚度需综合评估源项大小、射线直射与散射情况、屏蔽材料特性(如铅、混凝土等)及结构设计等因素,确保有效阻隔射线。若无迷路设计,探伤室门的防护性能必须不低于同侧墙体,防止射线从门处泄漏。


辐射剂量控制标准

         屏蔽体外部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应严格控制在2.5μSv/h以内,以此保障探伤室周边区域人员的辐射安全。


安全联锁与警示装置要求

1)门-机联锁:探伤室必须设置门-机联锁装置,且每台探伤设备均需与防护门实现联锁。即防护门未关闭到位时,设备无法启动;设备运行中防护门开启,则自动停止照射,防止人员误闯入受照。

2)状态指示与提示:探伤室门口及内部应同时配备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清晰显示“预备”和“照射”状态,以便人员及时了解设备运行情况,提前做好防护或避让。

3)监视装置:在探伤室内及出入口安装监视设备,实时监控室内作业情况及人员进出动态,确保异常情况可及时发现并处理。

4)警示标识:探伤室防护门上必须张贴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标注清晰的中文警示说明,明确告知辐射风险及注意事项。


应急与通风设施要求

1)紧急停机装置:探伤室内需安装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绳,确保工作人员在室内任何位置,无需穿越主射线束即可迅速触及并使用,以便在突发事故时能立即停止照射,降低辐射危害。

2)通风系统:探伤室应配备机械通风装置,保证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不少于3次,及时排出探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气体,改善室内空气质量。

3)辐射探测报警:探伤室需配置固定式场所辐射探测报警装置,实时监测室内辐射剂量,一旦超过安全阈值,立即发出警报,提醒人员采取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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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探伤室探伤操作的放射防护要求

人员防护与应急响应

1)防护装备要求:常规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便携式X-y剂量率仪。

2)报警响应机制,当剂量率达到设定的报警阈值且设备报警时,需立即执行以下操作:

   a)工作人员迅速撤离探伤室;

   b)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探伤室;

   c)第一时间向辐射防护负责人报告异常情况。


环境剂量监测要求

1)定期对探伤室外周边区域的剂量率水平进行测量,包括:

   a)操作者工作位置;

   b)周围毗邻区域人员居留处。

2)测量数据需与参考控制水平进行对比分析,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安全标准。


操作前安全确认流程

1)每次照射前,操作人员必须确认探伤室内部无人员滞留。

2)仅当防护门关闭到位,所有防护与安全装置系统正常启动并运行这些条件满足时,方可启动探伤工作。


辐照装置放射防护要求


1、γ射线辐照装置的安全系统

钥匙控制安全机制

        源升降装置、辐照室人员通道门及货物通道门,必须通过单一独立多用途钥匙或多个串联钥匙组进行统一控制,确保操作权限唯一。


光电连锁防护系统

1)装置配置:在辐照室迷道出入口处设置三道光电连锁装置,构建防误入安全屏障。

2)分级响应逻辑

    a)一级报警:当辐照源运行时,第一道光电开关被遮挡,立即触发声光报警装置,警示危险区域有人接近。

    b)二级安全制动:若第二或第三道光电开关被遮挡,系统自动执行源架降落程序,将辐照源快速降至储源井,同时停止辐照作业。


应急拉线开关系统

         当操作人员听到异常报警声或发现危险征兆时,可就近拉动应急拉线,强制将辐照源回落至储源井底,终止辐射作业。


固定式剂量监测仪表

         对辐照装置各关键点位(如辐照室、迷道、操作区域等)的实时剂量值进行连续监测,为操作人员提供直观的辐射水平数据,便于及时发现剂量异常并启动防护措施。


排风净化系统

1)处理对象:针对性排出辐照过程中产生的臭氧(O₃)、氮氧化物(NOx)、氢气(H₂)及其他辐射分解气体。

2)运行要求:系统需保持持续有效运行,确保辐照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符合职业卫生与环保标准。


2、γ射线辐照装置的管理要求

完善管理架构与制度

1)明确岗位职责:清晰界定各岗位在装置操作、维护、安全监管等环节的具体职责,避免责任模糊。

2)规范机构管理:制定标准化的机构管理程序,涵盖设备检查、运行记录、应急处理等全流程,确保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3)建立分层培训制度:针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等不同层级,制定适配的培训内容与计划,提升全员专业素养与安全意识。


严格人员资质管理

1)要求所有涉及γ射线辐照装置操作、维护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格证书,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2)建立定期复训与考核制度,结合行业新规与技术发展,更新人员知识储备,确保其始终具备岗位所需能力。


强化人员防护措施

         操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全程规范佩戴个人剂量计,实时监测自身接受的辐射剂量。定期收集、分析剂量计数据,若发现异常及时排查原因并采取防护措施,保障人员健康安全。


3、加速器辐照安全系统

钥匙控制联锁机制

         加速器主控钥匙开关与主机室、辐照室门形成联动联锁。一旦从控制台取下主控钥匙,加速器将自动触发停机程序,防止非授权操作引发安全隐患。


门机联锁防护体系

         辐照室门、主机室门与束流控制、加速器高压系统紧密联锁。门开启状态下,加速器无法启动;若加速器运行过程中门被打开,系统立即自动停机,阻止辐射泄漏。


信号警示装置部署

         在控制区出入口及内部,全面设置灯光与音响警示信号。设备运行时,警示信号同步激活,以视觉、听觉双重提示,明确告知人员当前区域处于危险作业状态,避免误入。


紧急停机装置设置

         在控制台、主机室、辐照室内均配备紧急急停装置(常见为拉线开关或按钮)。紧急状态下,操作人员可通过触发急停装置,迅速中止加速器运行,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


通风联锁保障系统

         主机室、辐照室的通风系统与控制系统实现联锁。加速器停机后,系统自动计时,需达到预先设定的通风时间,确保室内臭氧等有害气体浓度降至安全标准以下,方可开启室门,保障人员进入安全。


4、加速器辐照通风系统

臭氧危害防控基础要求

1)辐照设施运营组织必须对辐照器产生的臭氧水平进行专业评估,严格控制作业环境中的臭氧浓度,确保其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限值,避免工作人员暴露在超标环境中。

2)在辐照设施设计阶段,需通过合理布局与结构优化,阻断臭氧向工作区域迁移,严禁工作人员进入臭氧浓度可能超标的区域。


通风系统核心功能与运行要求

1)通风系统需保持连续稳定运行,及时排出辐照过程中产生的臭氧,维持辐照器内部空气环境安全。

2)通过构建辐照器内的低压差环境,形成定向气流屏障,

有效阻止臭氧向工作区域扩散,保障周边作业环境安全。


安全联锁保障机制

1)设置安全联锁装置,加速器停机后自动启动延迟进入程序,为臭氧自然还原及通风系统排出臭氧预留充足时间,确保人员进入前辐照室内臭氧浓度降至安全水平。

2)若通风系统发生故障,辐照器控制系统将立即启动紧急程序,使辐射源返回完全屏蔽位置或关闭电子束,同时禁止人员进入辐照室,直至臭氧浓度恢复至安全标准。


系统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

        辐照器控制系统需具备实时监测通风系统运行状态的功能,一旦检测到异常,立即触发警报,并自动执行相应安全措施,从源头消除因通风失效引发的臭氧危害风险。


宠物医院安全与防护

1、放射防护要求

         为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健康,规范宠物医院医用X射线诊断技术的应用,在国家尚未出台专项管理标准的情况下,可参照《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及《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开展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机房可视化与监控配置

         机房需设置观察窗或摄像监控装置,确保操作人员能清晰观察患畜状态及防护门开闭情况,便于及时掌握机房内动态。


机房环境与通风管理

        保持机房内整洁,禁止堆放与诊断工作无关的杂物,同时配备动力通风装置,并维持良好通风,减少有害气体积聚。


警示标识与告知设置

1)机房门外显著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2)机房门上方安装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标注“射线有害、灯亮勿入”等警示语句;

3)在候诊区设置放射防护注意事项告知栏,提升公众防护意识。


机房门安全装置要求

1)平开机房门配备自动闭门装置;

2)推拉式机房门制定曝光时关闭的管理措施,且工作状态指示灯与机房门实现有效联动;

3)电动推拉门建议设置防夹装置,保障人员出入安全。


设备布局与防护配备

1)合理安放X射线诊断装置,确保操作者便于观察;

2)机房出入门设置在散射辐射相对较低的位置;

3)为进入机房陪伴宠物拍片的主人及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2、放射管理要求

遵循安全标准与原则

         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确保放射实践具备正当性,实现放射防护最优化,并严格落实个人剂量限值规定。


建立防护管理架构

         设立或指定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本单位放射防护工作。


强化人员培训与档案管理

1)对工作人员开展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放射防护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建立完善的放射防护培训档案;

3)当设备、技术等主要辐射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重新组织上岗前培训,确保人员具备相应防护知识与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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